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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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及三面环绕沙漠,固然天气酷热,然而由于尼罗河的存在,生活在下埃及尤其是三角洲附近的人时常会有罹患风湿的困扰。富有的贵族们常以吞食金粉的方式克服风湿带来的连绵不绝的痛苦,普通的平民则只能靠食用芹菜或者将自己全身埋在烈日下炙热的沙子中的方法,以求能够些微缓解病痛。

    但是对皇家御医来说,还有一种秘方可以为地位至尊的人群服务,药材就取自一种危险的杀手昆虫——胡蜂身上,这种难以捕捉的尾带毒针的昆虫所酿的蜂蜜不但可以入药,其尾部的毒针还可以拔下做药材使用,起到治愈风湿的奇效。

    阿肯娜媚对这种昆虫并不陌生,在她很小的时候,前御医哈图谢就曾带着几个胆大的贵族孩子去野外掏蜂窝。及至阿肯娜媚长大后,由于图坦卡蒙一直病弱,因此她更是潜心研究药典,甚至堪为哈图谢的助手,因此她现在要对那棵棕榈树上的胡蜂窝下手,可谓是自信满满。

    夕梨发现阿肯娜媚不是开玩笑,竟真的往那个看上去像一个悬宕大球的蜂窝走去,即使身为一个现代人,不要徒手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近蜂群也是常识,更何况因为这个绿洲罕有人迹,这窝胡蜂已经过了很久无人打扰的日子,整个蜂巢呈现一种和沙漠环境浑然一体的棕褐色,仿佛已成了这处地界的无冕之王。

    蜂群此时按部就班地劳作,然而不时传出的“嗡嗡”声仍然提醒着胆敢进犯的人,他可能马上要误入了一个隐藏着的沙漠陷阱,一旦被群起而攻之,必定就会浑身肿胀并痛苦哀嚎着死去。

    卢克索神庙深处的医生圣地,就描绘过这样一幅几百年前勇敢的采药人被胡蜂叮蜇致死的壁画。然而时移变迁,人们早已基本掌握了驯服这种危险生物的办法。

    夕梨自然是不知道的,她凭借的是现代人本能的趋利避害的尝试,抱着阿肯娜媚扔给她的东西上前两步想要叫住对方:“祭司大人,您快回来!这是大个的胡蜂,不是蜂蜜,您穿了再厚的斗篷也没用的……”

    不想阿肯娜媚却绕过那棵棕榈树,借着已然昏暗的光线跪在地上到处摸索,不出她所料,很快她的指尖就感觉到了一种熟悉的粗粝野草的触感,她一寸一寸摸下去,用手指抠开野草下面松软沁湿的沙土,轻松就把埋在深处的饱满的根茎拉了出来。

    哈图谢教过她,在任何危险的动植物出没的地方,相隔不远之地必定会有它的克星的存在,如果造物之神没有予以它们天敌,而是任由危险的物种无止境地扩张领地,那么人类根本不会有生存的余地。

    当然这个理论运用在那些诡计多端的野心家身上也是一样适用的,自图坦卡蒙去世至今,法老的九位朋友亦即埃及的九位执政高官,阿肯娜媚已然收服了其中两位,而经阿肯娜媚亲手拉拢并获得晋位的新任宰相哈扎,图坦卡蒙曾经信任的文书总监耶尔古拜亦是她的拥护者。

    不可否认,他们个个都是位居高位、身有所长的人,之所以愿意听从阿肯娜媚的差遣,就是因为阿肯娜媚本身有压制他们的特质。

    譬如阿肯娜媚天生高贵的出身,她承袭自太阳之子的纯洁血统,她所行的一切只要不离经叛道,就是公义与权力的最高保障。

    尤其在埃及法老死后,身兼伴侣皇妃并有公主之名的阿肯娜媚,其实在名正言顺的行权地位上是远高于埃及的任何人。

    曾经的阿肯娜媚不懂,现在的她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而其实在她年幼之时,父亲及老师便已经将这些至理教会了她,而她并没有体会到他们的苦心。

    阿肯娜媚定定神,小心翼翼地将那块圆润饱满的根茎榨出汁液来,稳稳地拿手捧了,细心地擦在斗篷外的每一寸肌肤上,她想了想,终究还是决定谨慎为上,又多挖了两块同样的根茎涂满全身各处,甚至包括脸部,做完这一切,她才开始慢慢接近那只似乎摇摇欲坠又牢固无比地挂在棕榈树枝上的胡蜂窝。

    采药人的守则之一就是做事不能做绝,阿肯娜媚命令夕梨站开,自己拿着锋利的铁剑接近矮垂的蜂窝,先试探了一下蜂窝的硬度,有几只工蜂警觉地从巢中飞出,开始盘旋于树丛周围。

    阿肯娜媚对此毫不理睬,继续找蜂巢的脆弱处好方便自己下刀。那几只工蜂见侵略者并不停歇动作,竖起尾后毒针就要朝阿肯娜媚蜇过来。

    夕梨抱着一堆杂物正想要提醒阿肯娜媚注意,不想那几只工蜂刚刚近身,就像被喷了微量杀虫剂一样,突然如喝醉酒一般,猛地往地上坠。在勉力沿着草丛盘旋几圈之后,纷纷栽进了沙里。

    阿肯娜媚见抹在身上防虫的草药果然奏效,赶紧奔上前去紧着踩了几脚,将工蜂悉数碾死。原本安分待在巢中的大量蜂群察觉到了同伴的尸体,如一股黄黑相间的潮水一般涌出巢穴,聚集在工蜂的尸体周围。

    见机不可失,阿肯娜媚趁着调虎离山之际,踮起脚尖挥剑,毫不犹豫地将一半的蜂巢削了下来。铁剑极其锋利,残余的另一半蜂巢几乎不受影响,阿肯娜媚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那条肥胖白嫩的蜂后优美地在里头蠕动。

    她会心一笑,将守护在蜂后身边的一小拨工蜂悉数收入随身携带的羊皮袋里,手脚快速地捡起另一半的蜂巢,施施然地退到了安全距离之外。

    等到蜂群的大部队发现自己的家园遭到严重又说不上灭顶的灾祸,它们会发挥勤劳的本性,在极短的时间内倚靠残余的半边蜂巢,重建自己的家园。这个蜂群很可能等不到下一个采药人的到来,如果又迎来不速之客,近东的采药人都会明白采一半留一半的道理。

    夕梨看得目瞪口呆,这位身兼医术的祭司真是令她非常折服,西台的祭司们即便可以展示神奇的自然元素的能力,但不可讳言,西台的医疗水平相对非常低下,而且埃及人处理问题的手段,往往出乎她现代人思维的奇妙,而又非常奏效。

    这令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高中历史老师曾经轻描淡写地讲述过身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埃及,但真实的埃及绝对堪称古国中的古国,而且远远比她想象得底蕴厚重。

    夕梨欢天喜地地迎了上去,其实西台也盛产野蜂蜜,但是此时养蜂的风险还比较大,技术相对落后,因此愿意从事养蜂业的农人较少,产量也低。以蜂蜜制成的蜜浆或者甜酒都是价格昂贵的饮料,入药的经过提炼的蜂蜜和蜂针几乎价同黄金。

    虽然已经喝了一肚子水,但是想到香喷喷的兔肉和鸵鸟肉,再佐以新鲜的野蜂蜜,就算夕梨现在身处哈图萨斯或者埃及首都底比斯,都是一大享受和乐事。

    腰间围着棕榈叶的男人们远远看到女人们归来了,他们可并不担心。因为铁剑少了两把,夕梨和阿肯娜媚都是聪明人,必定有办法防身。但是看着阿肯娜媚拎着个就比马车轮子小一些的半个蜂窝,拉姆瑟斯惊讶地含着半口兔肉看傻了眼。

    塞那沙因为西台有养蜂的传统反应略好些,但是当他看清那是胡蜂窝而非蜜蜂窝时,狐疑的目光对着阿肯娜媚上看下看,似乎是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阿肯娜媚还安然无恙。

    夕梨蹦跳着采了几片长条形的树叶卷起来,做出一个个翠绿可爱的小杯子。阿肯娜媚默默笑着看她动作,随之伸手从半个蜂窝里掏出一块块包含蜜汁的蜂板,手势极其优美地将金黄色的宝贵蜜浆灌满那一个个泛着草木清香的小叶杯。

    合着蜜浆,夕梨大快朵颐了一只兔前腿,还把兔头串起来扔进火里烤得劈啪作响,在众人调侃的眼光下把鲜美的脑髓也抠得一干二净。男人们见此也是胃口大开,又各自分食了小半只鸵鸟。

    阿肯娜媚一人坐在一块平坦的岩石上,只用了点鸵鸟背脊上最嫩的几口肉及兔腿上的一根腱肉,拉姆瑟斯很懂她的喜好,他知道底比斯的贵族们是怎么用餐的,特意都给阿肯娜媚留好了。

    旁人再劝,她也不会多吃。

    剩余的肉被分给那偶然撞入绿洲的那个牧民家庭,近十个男女老少倒也可以勉强果腹,那个脏兮兮的小孩子藏在母亲的皮袍后面,眼睛水灵灵地盯着阿肯娜媚指尖的杯子看。

    阿肯娜媚感觉腰间羊皮袋里的震动渐渐平和下来,心里大安,招手令那孩子过来。蜜浆对她来说只是寻常东西,不比水更特别,因此也没什么好舍不得的。且没有经过处理的蜂浆会发生变质,沙漠旅行最宝贵的依然是普通的水。

    孩子母亲欢天喜地地接受了,这质朴的妇人双手紧张地搓了搓,看着满足而疲惫的阿肯娜媚和夕梨道:“两位尊贵的小姐,如果不嫌弃我们的帐篷,今夜便让你们住。就在帐里打水洗浴、铺床安歇,自然是比不上豪华的居所,但你们尽可以好好休息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晚了一点点咧,为什么会晚咧,因为愫头和月头不肯起床,哭瞎……

    今天外出第一天,但是不会段更哦,么么哒,因为勤奋的作者本月全勤,晚上八点还有一更,送给胖q的长评,啦啦啦,谢谢妹子呢

    至于胡蜂,就是我们所说的大黄蜂,全世界的种数有几百种,性情凶猛,蜂蜜和毒素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市场上一公斤的蜂毒价值650万……_(:3∠)_,请给我蜂毒……

    美国考古学家在古埃及的金字塔中发现了一坛3000多年前的蜂蜜。这坛蜂蜜至今没有变质,也没有干燥成块状,仍然可以食用。在古埃及,蜂蜜的用途除了作糖的代用品和在王宫里作为女人的美容品外, 主要是涂抹在法老死后的尸体上,防止其腐烂,并制成木乃伊。据科学家研究,这种古老的天然蜂蜜,具有显著的抗菌效果,它的保湿效力比现代天然蜂蜜要好上百倍。其中的原因,至今还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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